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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国外修读课程网上申请及相关成绩认定事宜的通知

各研究生教学单位、培养单位

全体研究生:

为完善研究生国外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工作,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本学期启用国外学分替代网上申请功能。现将网上申请填写、相关成绩及学分认定等的注意事项统一说明如下。

一、网上申请填写

研究生回国后一个月内,在网上填写校外课替代信息,待收到成绩单原件后提交《研究生校(国)外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正式办理成绩认定手续。网上申请路径为: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请校外课,具体填写要求如下图。选择“替换”校内课前,请确认拟替代的校内课(含本专业培养方案内的课程、跨专业及公共选修课程)已加入培养计划。

二、研究生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国外学分替代的研究生应按以下环节操作,否则不予认定:

1. 出国前在网上提交学籍异动申请(休学或出国),并通过审批。

2. 出国前提交《研究生校(国)外修读课程学分替代申请表》,由学院进行审核、行前指导。

3. 回国后在网上“申请校外课”,并提交《研究生校(国)外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表》、成绩单原件等材料。

三、学院审核注意事项

鉴于近期出现的国外课程成绩认定标准不统一、不合理等问题,请各学院从以下方面严把审核关:

1. 任课教师应结合相关国家的成绩等级、相应年度校内课程的班级成绩均值,综合评定课程成绩,并在学生提交的表格上填写“认定理由”。经认定的课程成绩将直接计入研究生个人成绩单,并参与奖学金评定。

2. 国外修读课程应与拟替代校内课程同名或内容相近,避免出现两课程分属不同专业领域或课程模块、用国外同一学校同一课程来替代校内异质性较大的课程、用英文授课的专业课来替代校内英语公共课等情况。

3. 国外1门课程最多只能替代校内1门课程或3学分。

4. 转入学分累计一般不得超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最低学分要求的三分之一。如参加学校组织的双学位等特殊项目,申请多转换学分的,需由所在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供书面备案材料。

联系人:王煜 64496802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81015